春節后,各企業單位陸續恢復了工作,許多職工和單位還關心社保會不會延續去年的政策。近日,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、省財政廳、省稅務局聯合下發《關于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《通知》規定:自今年1月1號起,不再實施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、失業、工傷保險費政策。階段性降低失業、工傷保險費政策,延續實施一年至2022年4月30號。今天,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就相關政策進行解讀。
為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沖擊,去年2月,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出臺了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保險、失業保險、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政策,其中免征中小微企業三項保險單位繳費部分,對大型企業等參保的減半征收。截止去年年底,青島共為25.1萬戶企業減免養老保險、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費155.4億元。(以上為標板)
據介紹,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是一項臨時性支持政策,去年年底已到期,三項社保費從今年1月1號起已按規定恢復征收。同時考慮到疫情風險仍然存在,部分企業生產經營壓力較大,規定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、工傷保險費率政策今年4月份到期后,將再延長一年。
另外,此次階段性降費政策不含養老保險,是因為早在2019年5月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已由18%下調至16%。養老保險降費屬于“長期性政策”,不在此次降費之列。
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近日還下發通知,根據國家統計局最新發布數據,核定一次性工亡補助金。青島的工亡補助金標準再提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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